話說,我拿了BNO去香港的德國領事館簽證,主要因為我的BNO年期較長,而且現在BNO在歐洲的通用性已經追上特區護照了(在2007年前不是)。大家都知道,護照沒有半年有效期以上,會被拒入境(記得好像還有些奇怪地方要求更長的),所以年期長一點是好事。另外當年拿BNO入境荷蘭不需蓋章,我就想,如果我到處去玩,用特區護照會不會很快玩完頁數,玩完了我在歐洲怎換啊?不如拿個不用蓋的去吧...
今日,我跑去外事部(Auslanderbehörde)去辦理簽證續期(駐港德國領事館只會給三個月簽證),那位負責的大嬸明明看了我的visa,卻又忽然發了一封信給我,說我的國藉是歐盟國家,什麼什麼的,不用簽證了... 如果真的不用,駐港德國領事要我簽這來作甚?我跟大嬸無法溝通,她95%時間說德文(還有5%就是yes and no)...
?????
然後,我很迷惘地出門,問了另一位大嬸,那個大嬸努力地跟我說英文(這裡的人的英文大概跟香港人的普遍水平一樣,總有很厲害的,也有一點都不通的),又叫我簽證差不多過期的時候才回去再簽吧...
到底我是該做什麼了... |||||||
如果我不去簽證,會不會變成非法居民啊???
haha...how is your Deutsch lernen? I supposed you keep studying
回覆刪除癹現了一些問題:
回覆刪除Now I found out that your case is "Germany
interpretation" of BN(0), not the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by UK and EU...
可能可以就噉算,但情況複雜,對啲BN(0)人又
embarrasing。。。
除咗德國國內人網站外,就無法短訊到你。。。
果位大嬸的紙要留著,與BNO一併用
回覆刪除那張紙寫明,閣下是歐洲公民,可以在德國自由居留,不會成為非法移民,
由今天起,你就是德國居民。
好可憐,無論怎麼做都有問題
回覆刪除是不是題為「Bescheinigung gemäß X5 Abs. 1 FreizügG/EU」的那張紙?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