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夜半驚魂

This is the fire alarm! Please leave the building at the nearest gate immediately!


天還沒亮,天花上的「煙霧探測器」忽然發出巨響,並夾雜著旋轉的紅光,廣播聲不絕於耳。



呆了一秒才聽清楚是什麼事。顧不得房裡漆黑一片,馬上跳起來穿上拖鞋,打開房門準備衝出去。


走廊上還有燈,正想著馬上衝出去
 


慢著!沒有煙也沒有火,其他人的樣子雖然緊張,可還沒有到緊急逃命的地步



心神一定,就退回房內,一邊快手快腳收拾一邊想:「應該不會是什麼大火電腦!電腦不可以丟!

(連忙把連線拔掉)不用帶濕毛巾(掩蓋口鼻以防吸入濃煙)吧?

一定要帶護照
...(隨手拿起裝著護照的書包)錢包呢?沒時間找了,反正裡面也沒錢。」

臨走時,還順手帶上風衣,也不忘要鎖門。 




實在悠閒得有點兒過分吧?


迅速下樓走到建築物外,一大群人站在草地上。

天還沒亮,斜風細雨。好幾個女孩子急著出來沒穿外套,圍在一起發抖。

想想自己其實也很冷,一件風衣又不可能幾個人一起穿,就打消了把風衣給她們的念頭,大不了我站在上風位做「人肉屏風」好了!


望望四周都沒見到火和煙,心想搞不好是哪個天才把馬鈴薯放在微波爐裡焗太久了,

觸動了煙霧探測器(在我住在火雞大學的宿舍時,這真的有發生過,另外刻板印象以為:反正鬼佬就是愛吃馬鈴薯嘛!)。

等了一會,消防員叔叔要我們聚在他面前,說:「這是火警演習
」這時聽到喝倒彩聲。

「其他宿舍都完成了,你們是最後一批。法例規定,我們一年要做兩次火警演習。一次是早上,就是這一次



我心想:「拜託!這是凌晨!」


另一次會在晚上。你們總共花了五分鐘才全體集合。

法例規定,如果你們超過五分鐘才集合,就要再來一次。你們算剛好達標。

不過,剛才有人路過最近的逃生梯不走,硬要繞過另一面;又有人慢吞吞的。這次之後,要好好注意!」


心中有愧的掩飾著肩上背著的電腦,心想:

「幸好他沒說在這緊要關頭,竟然還有人覺得沒錢再買一部電腦,拼了命也要帶著逃跑



其實嘛,如果是以防災為目的,這種沒有通知的演習最有用。

因為完全沒有危機意識,預先通知的演習一般人都是以「真麻煩,隨便跟著大隊移動就好」的心態參加。

演習之後到底有大家有沒有記著哪裡是「最接近的逃生路線」呢?

真是天曉得!




6 則留言:

  1. 哈哈哈…忍不住不笑!

    我公司上星期也有火警演習(因為有托兒所)

    不過沒有在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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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寫錯字,是"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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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因為我們是最後一間宿舍進行演習, 所以還好, 事實上五時多應該還算合理.



    其他三時多演習的人不知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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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凌晨演習實在有點過份,第二日還要上堂吧!!!



    但是,演習也是必要的.



    下次警號再嚮時,不要以為是演習,要加倍小心!!!



    另外,電腦當然要帶走,畢竟,這是其中一項最貴重的物品.

    下次可以嘗試帶棉被,代替風衣,棉被可包裹2-3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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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沒那麼偉大, 蓋住我一個人就好了. 不然要是又是演習的話, 我把棉被收到哪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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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應該故意放幾顆煙幕彈,這樣會更逼真點 ^__<

    我在美國第一次觸動火警警鈴時嚇死了

    後來就習慣了,聽到警鈴聲先觀察一下

    沒事就繼續唸書...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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