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總不至於糟糕到這次也(強調)被德國佬寄失了吧???
我是在12月3日把所有申請visa需要的東西遞上領事館的,然後等到大約15日,我跟德國老闆Prof. M說了,請他替我打電話到萊比錫的外事部(即是移民局)查詢,結果人家說還沒收到我的文件。
到底我的文件跑哪裡去了?
我現在沒辦法買機票,因為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可以飛。似乎,命運每次都要把我弄得人仰馬翻才罷休,本來是打算在合約開始前幾天到步,熟悉一下地方才正式開始,現在嘛...趕得上與否也成問題。
說一下申請簽證的問題吧!
需要的東西:
1. 照片(可以在領事館樓下的快圖美拍,領事館很小,所以裡面沒有)
2. 申請表(上網下載填好)
3. 護照(我拿BNO去,主要因為我的BNO限期較長,而且好像在歐洲出入境不用蓋章[當年出入荷蘭就沒有蓋章],那麼我去旅行就不用怕頁數不夠用,有些人更說在關前有時會被分流到EU櫃檯,過關會快一點。還有上面有當年去英國的簽證,可能會比較讓人有信心吧?)
4. 合約(經濟證明,我想沒有任何經濟證明比學校會固定給我薪水更有公信力的經濟證明了吧?官方規定是留學生要把一筆錢,相當於約650歐元x12月的錢存在德國銀行裡,而每個月不可提取超過650歐元,我有合約應該不用了吧?領事館的人連問也沒問)
5. 取錄信(這當然得有啦)
總結:比申請去英國簡單一點,比美國...沒得比,美國基本上是世界上數一數二麻煩的國家,大概是就比北韓好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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