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會揭露書中犯人的犯案動機,還想自己去看書的人就別看了啦!
好了,可以說了…
案中的雙子是因為途人對母親見死不救而動了殺機。
在「一個都不留」系列中的書,好像都在探討同一個問題-未被制裁的犯罪。
見死不救,就屬於是「道德犯罪」吧?
為什麼人會見死不救呢?是因為擔心自身安全?還是「閒事莫理」?
唸過社會心理學的同學們一定有聽過所謂的Bystander Effect(旁觀者效應)。
1964年有一個叫Kitty Genovese的女孩子被人謀殺,地點是在一個住宅區內。
當時,有許多人聽到女孩子的慘叫聲、求救聲,但就是沒有任何一個人報警。
這個可憐的女孩子不是給人一刀刺死的,而是不斷求救而無人理會。
謀殺過程共花了三十分鐘有多,而且凶手還曾經離開現場去找工具什麼的。
為什麼會這樣子呢?
說是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是說不通的。
又不是叫你拿把掃帚出去跟凶手搏鬥,在自己家裡打個電話有何難?
這種凶手逃走了才是對人身安全的最大威脅吧?
一向都是很無聊的心理學家們就做了個實驗,
大約是找個人扮作暈倒街頭,然後看有沒有人會救他。結果發現:圍觀的人越多,就越沒有人真的採取行動去救援病人。
心理學家們對此有不同的解釋:
一. 不肯定有沒有需要報警。因為覺得這麼多鄰居都沒反應,搞不好是自己神經過敏吧?
要是大驚小怪召來警察到最後又沒什麼事的話,豈不丟臉?
結果人人都不敢行動,就更加深了「其實沒什麼」的感覺。
二. 以為其他人會行動,所以自己就什麼都不用做,這叫做責任分散(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y)。
幾年前到北海海道旅遊的時候,因為召不到計程車而被困在一個鳥不生蛋的小村落。
當時,有個好心的大姐駕車把我們送到了目的地。
回來後跟一個在東京出生的日本同事聊天,他就說:「如果是我,一定不會這樣做。」
為什麼呢?我覺得是因為地點。
北海道地廣人稀,而大姐也確實知道除她之外沒人可以幫助我們了。
幫助觀光客的責任變成了她一個人的事,某程度上形成了一種壓力吧。
東京人呢?反正到處都是人,大不了你自己去攔計程車,不一定要我來接載你吧?
今天也有一宗新聞:
兇徒趁機劫掠雪糕車上一百七十多元「散紙」,同時搶走七盒飲品和兩杯雪糕,
得手後再繼續毆打尹婦,過程持續兩分鐘。
其時,兩男一女青少年踩單車經過,目睹事件竟未加阻止及報警,
當時亦有不少途人圍觀,冷血兇徒卻不逃走,繼續狂踢老婦。
直至有鮮血濺出,三名踏單車青少年才驚覺出事,大聲叫兇徒停手。
其時,地盤保安員聞聲趕至制止,與青少年合力制服疑兇,救出滿面鮮血的尹婦,她已奄奄一息。(星島日報)
這些圍觀少年途人都很冷血嗎?
如果是這樣,最後根本不會有人制止凶手吧?
大家很可能都是在想:這是幹什麼?其他人都不行動,可能根本是「大整蠱」吧?看看別人怎樣做才決定吧...
結果,全部人都在等其他人先採取行動,變成了沒有人行動,就呆呆的看著這個不知是否精神失常的凶手打人。
這對我們這些個人來說有什麼意思呢?
以為自己在「人來人往」、「大街大巷」就是安全的想法可能是錯誤的。
反正人越多,就越找不到人來救你。
搞不好在根本沒有人的地方還更安全-沒有人救你,相對也沒有人害你。
這種想法,實在悲哀。
心理學家的意見是:如果急需找人救援,就鎖定目標,要求某一個在場人士救你,讓他/她「責無旁貸」。
就算他/她拒絕了你,好心的旁人就知道你還未得到任何幫助,也許還激起「義憤」,插手來幫你。
經常都會聽到一些大陸那邊的新聞說有人在大街上遭人刧殺什麼的但途人袖手旁觀之類,然後報章就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解釋事件,
例如大陸沒有「好撒馬利亞人法」之類的保護見義勇為者。
聽到這些新聞,一般感想都是不齒途人的冷血,也覺得處身在這種社會讓人心寒,還有「如果是我才不會這麼冷血」吧。
但其實,在我們的心理上,根本就有些理由讓我們袖手旁觀。
之前在香港也聽過一件案件是犯人在午飯時間在上環的大街上扑頭行刧一個女人。
四個途人衝上去阻止而受了輕傷,女人幸好沒事(扑頭行刧是非常危險的,已經死了好幾個人)。
一方面我慶幸自己的城市還有這種見義勇為的人,
另一方面也提醒自己,可以幫助人的時候,也不要做個旁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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