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人的練習還是要進行到底…
基本上在世界各地的心理學系學生都有一個共通點-
他們既是研究者,也是「白老鼠」。
在修讀心理學期間,他們有義務做系內教授、博士碩士、以至自己的同學的「實驗品」。
這個情況在其他系裡不是很普遍-
無論怎樣,一個人也不可能成為一個「植物實驗」的受驗者吧?
也有的是,其他系的實驗太危險了(例:藥劑系毒理測試?),不可以硬要學生參與吧?
在我們練習做EEG的時候,我們需要很多不同的頭。
因此,我也招募了十幾個心理系的學生。
這天一大早九時,我就坐在心理系大樓的接待處等我的實驗品。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二十分鐘後這位仁兄也沒有出現。
幸好碰到一個班上不認識的同學,就和他聊起來,當做認識新朋友。
回到實驗室,我打開電郵看,這位仁兄在我還在等他的時候寄了一個電郵給我,大意如下:
1. 你沒有告訴我實驗的地點
2. 我雖然不知道地點,依然很有良知的準時到達心理系大樓的接待處等你,但看不到你
3. 因此,請你不要上報系裡的行政單位,他們會處罰我
本來我還在想算了吧,這麼一大早,起不了床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這位仁兄諉過於人,說我沒告訴他在什麼地方等(事實上我有,而且我存檔了,證據確鑿),
又撒謊說有在心理系大樓的接待處等我(他就沒想到我會等他?)。
我問了老闆,他也說要處罰,我就這樣上報了。
這不過是小事,如果他說昨晚喝得爛醉如泥,今天太早了起不來什麼的,我就隻眼開隻眼閉算了。
但我最討厭人死不認錯之餘,還把過錯推到其他人身上,這不值得我同情。
今次是練習倒還好,如果是其他人做實驗,no show可能會讓人浪費不少資源。
因為原本的人爽約了,我自己也想試試,就Katie(組員)說不如讓我試試做實驗品,
反正我早想試一試會是什麼感覺。有時拿著棉花棒在人家的頭上亂挑亂挖,也會擔心不知道人家痛不痛。
第二個受驗者是個葡萄牙人。
她一心想要看看自己的腦部活動,來了才知道我們只是練習,覺得很失望。
我:我也明白,我還想去志願給人做個fMRI腦掃瞄呢!
不過我想一想如果看到自己的腦室擴大了(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其中一個特徵,成因未明)不知怎麼辦!
Katie:對啊!昨天上了中風的那一課,老師說如果一隻眼睛忽然看不見可能是中風的前兆。
我昨晚書唸到一半睡著了,睡醒時一隻眼睛看不到東西。不會吧!我中風了!?
然後才想到伏在桌上睡覺時壓住了這隻眼睛才看不見,真是夠了!
葡萄牙人:這種東西啊,越唸越叫人心寒!
心理學啊,可能沒大家想像中的有趣吧…
1. 你沒有告訴我實驗的地點
回覆刪除2. 我雖然不知道地點,依然很有良知的準時到達心理系大樓的接待處等你,但看不到你
3. 因此,請你不要上報系裡的行政單位,他們會處罰我
這個理由夠爛啦... 要是頭2點正確,第3點也不用說。他直接上報自己的清白好了...
這傢伙啊, 以為惡人先告狀就好了嗎?
回覆刪除連個像樣一點的理由都想不出來, 只能說是活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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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好賺頭的, 都不好好把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