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女子高中裡有兩個倒楣的老師給殺死了,其中一件更是密室殺人事件。
一個害怕被殺的高中教師為了自保就當起偵探來,在校園裡尋找真相。
東野圭吾是公認的高水準推理作家,他的作品題材廣泛,而且謎題設計、情節鋪排也非常出色。
「放學後」是他獲得江戶川亂步獎的出道作品,也是推理小說迷之間口耳相傳的「夢幻逸品」。
之所以那麼「夢幻」,是因為這本書的中譯好像早就絕版了。
想買也買不到,想看又看不到,所以就成了「夢幻」。
這可能是一種市場策略啊…
這本書是很好看。
不過,因為根本找不到(我在這裡也用了某種手段哪),
我該不該推薦大家自尋煩惱的去找一本絕版書來看?
情節及設定一開始是很「赤川次郎」的-
校園、快要人到中年的男教師、與女學生之間的似有還無的師生戀和青春氣息。
越到後來,調子卻越來越灰暗。
我對結局的觀感是:男主角「實際上」成長了,可恨的是可能已經來得太遲。
以下涉及謎題及凶手身份,未讀慎入。
首先是動機問題。
這次殺人事件的動機是一個女學生「認為」(因為從未證實,以致無徒稽考)自己在學校旅行的時候在房間自慰的情景被兩個男教師看到了。
以後,每一次遇到這兩個男教師的時候都會有被「視覺強姦」的感覺。
雖然這兩個男教師都沒做過什麼實質的行動,但這女學生心理上受到極大困擾,甚至覺得不能再活下去了企圖自殺,
最後成了共犯的女學生建議:「與其自殺,不如把這兩個壞人殺了吧!」
很多人覺得這樣的動機很沒說服力。只不過是給看到讓人羞恥的秘密而已,
又沒有受到實質威脅,真的需要殺人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要怎樣解釋那些時有所聞的裸照威脅案呢?
不一定是什麼純潔無瑕或有名譽有地位的人,也不一定是因為自己做了什麼錯事(例如換衣服給偷拍,甚至根本是自己被侵犯了),
一旦給拍到了裸照,就情願給人威脅去做一些嚴重性遠遠超過裸照被公開的事,例如販毒、賣淫,也不會去報警求助?
如果羞恥感可以令人做出諸如販毒、賣淫之類的事,那可以令人殺人嗎?
什麼理由才足夠支持一個「殺人」的決定呢?
書裡面有這樣的一節:
刑警問身為教師的主角:「你認為高中女生會憎恨一個人,應該是在何種情況下發生?」…
「譬如說,若是成年人的事件,就不會那麼複雜,儘管有各種不同的事件發生,卻幾乎都能以色、欲、財這三個原則予以解釋。
但,高中女生的話,就很難一概而論了。」
主角答:「不錯。或許這三種東西對她們而言,是最扯不上關係。」…
「對她們而言,最重要的應該是美麗、純潔、沒有虛偽之物,有時候那是友情,有時候是戀愛,有時候更是自己的身體及容貌。
當然,更抽象的回憶及夢想,有時候也非常重要。
換句話說,企圖破壞這些重要之物的人,或企圖從她們手上奪取這些重要之物的人,是她們最憎恨的。」
成人犯案不離色、欲、財,小孩子犯案的動機反而是純潔、夢想、回憶?
那麼,成長就是丟棄純潔、夢想、回憶,轉而認為只有色、欲、財才是值得以性命相搏的過程???
有人說,宮崎駿的動畫充滿絲意,是因為主角都是少年,或有一棵少年的心。
美麗、純潔、沒有虛偽…
人人心中都有這個充滿絲意的少年。
不過,這個少年是會死去的。
然後,人就由不切實際的,變成了犯案動機不離色、欲、財的人了,那就是「成長」嗎?
那麼,現在的青少年成長的速度就很驚人了。
你如果問學生們為什麼要選讀某一科,十之八九會答:「因為工作易找/工資高。」
報紙上每次訪問一些成功人士的時候,被訪者好像不約而同的都會說:「不要太計較得失,要知道自己追求些什麼。」
最近看過一則報導:
律政司長黃仁龍昨日返回母校皇仁書院出席周年頒獎禮,
他提及自己與一班同年紀朋友所遇到的中年危機﹕「發現自己除了工作和紅簿仔外一無所有」,
藉此勸勉學生勿步其後塵,「不應盲目追求豐富物質,要為多姿多采的人生而努力。」
節錄自【明報專訊2006年12月9日】
這的確耐人尋味。
來英之前,有一次跟朋友吃飯時曾經跟我討論過類似的問題。
真的是「生活淡淡似是流水」,好像找不到什麼目標。
我那時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我也沒有答案啊。
孔子說「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據我的理解,三十而立,不是指成家立室、買樓買車。
十五歲時學的是「其他人的道理」,三十時就要建立「自己的道理」了,經過時間的考驗以及自我調整,才可「四十而不惑」吧?
朋友,我快三十歲了,不如我們一起來想一想吧!
另一題目是男主角的成長。
男主角當日跟妻子結婚,是因為彼此都是「不起眼的人」,認為只有這種對象會看上自己。
反正一定要結婚,就找個可以跟自己過平凡生活的人好了,不會太麻煩。
選擇當教師,是因為這是個垂手可得的位置,反正待遇不差,自己也不討厭這份工作。
妻子有了孩子,他因為自己覺得責任太大,要求妻子打掉。
面對妻子之後的悲傷,他知道是自己理虧,又不知道要做什麼才好,所以一直避而不提,認為過一會兒妻子消了氣就好。
到妻子好像心情好過來的時候,他以為終於事過境遷,可以鬆一口氣了。
到最後,妻子跟情夫刺殺他而令他身受重傷時,剎那間他反省了。
「從沒給過妻子什麼,卻在她身上予取予求,奪走了她的自由、快樂、以及孩子。」
他決定自己一定不能死,因為這會令妻子成為殺人犯。
他盡力掙扎,最後也不知結果如何。
這不幸地喚起了我的一些感慨。
總是以自己為中心的人,一般來說只要是不傷害到自己(就算傷害了其他人)的事,就是「沒什麼」。
如果人家記恨,還會覺得是無理取鬧。
只要是自己認為不重要之事,就覺得旁人也一定是一樣無所謂。
這不一定是自私。在我看來,自我中心跟自私是不同的-
自我中心是完全沒辦法接受其他人可以出現其他的觀點的事實。
我曾經給人指罵:「你讀書是為了什麼?別扮清高了!為的不就是錢!」
唔…也不能說完全跟錢無關,畢竟是人類的我不能成為「不食五穀,吸風飲露」的真人。
不過,你也應該知道這世界上的人也不是全部像仁兄你這樣「腳踏實地」的理性人物,有些比較白痴的人還是會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哪…
你就一點都不能接受這一點嗎?
除了錢這個標準答案外,其他理由都是說謊嗎?
我越扯越遠了。
不過大家可以看出,一本書能引起讀者這麼多的思考,應該是一本寫得很成功的書吧?
東野圭吾就是一個擅長寫出這樣的小說的作者。
(這樣拙劣地拉回話題,也可見我是個糟糕的作者…)
如果有人看完這一大篇,我真的要鞠躬致謝啦!
如果你覺得我不知所謂的,就當作是被狗咬到,不要太介意.
(不知何解,我喜歡這句其實是來自川原泉的話,老早就想說說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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